2020年河南洛阳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14名公告

时间:2020-09-04 阅读:115725 洛阳 初中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全供编制教师14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区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成立伊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初中教师职位14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2名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年龄要求

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考生按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限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武大道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东方明珠大厦A座四楼426会议室。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伊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分开摆放):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层次、专业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需提交承诺书(附件3);

(6)已正式就业者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仅接受现金支付,不找零),除报名表上粘贴照片外另提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版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专业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认定及提交加分材料办法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滨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伊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伊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在伊滨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政策。

2、提交材料办法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当天现场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未在报名现场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5);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伊滨区组织人社局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滨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6);

(3)在伊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7)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8)及退役证;

(6)在伊滨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武大道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东方明珠大厦A座四楼426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一张试卷,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将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资格确认单》,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资格确认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具体事宜将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采取从伊滨区中小学校现行教材(见附件9)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2)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和有效身份证。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2 (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通过面试的实有人员确定。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国家级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已取得者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及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合同。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加分申请认定、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伊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1277388 (教育)

0379-69690617  0379-69680552(人事)

监督电话:0379-60872277


附件:

附件1: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docx

附件2:伊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先上岗后考证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6: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x

附件7:河南省大学生服务西部证明.docx

附件8: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附件9:2020年伊滨区公开招录教师面试教材目录.docx

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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